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

发布时间:2026-05-09点击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治,不成盛事。”大型文体赛事的有序举办,离不开法治的刚性护航与专业支撑。律新V品微信公众号特开设「法竞·无界」专栏,本栏目将由谭劲松律师全程领衔,聚焦各类大型文体赛事,分享一线实务心得、拆解法律实操要点,抛砖引玉,与行业同仁共同探讨、共同进步,以法为盾,为盛事立序,让竞界无界。

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图1)

  在全球体育产业迈向万亿级市场的进程中,知识产权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体育产业竞争力的核心指标。从运动装备的材料革新到赛事品牌的全球传播,从运动员个人价值的商业开发到体育文化的数字化传承,知识产权制度为体育产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与价值实现路径。本文将从体育装备研发制造、赛事运营、品牌传播三个维度,深入剖析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中的关键作用,并结合国内外典型案例,探讨我国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挑战与未来方向。

  2026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再度聚焦体育——“知识产权和体育:各就位、预备、创新!”这一主题的设定,绝非偶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最新数据,在2016年至2025年的十年间,全球体育相关发明专利超过6.57万项,商标注册超过125万件,工业品外观设计超过7万件。尤为值得关注的是,体育相关专利的年均增长率达到7.6%,远高于全行业4.4%的平均水平;体育商标注册的年均增长率更是达到6.1%,几乎是整体增速的两倍。

  这一串数字背后,是体育产业从“体力竞技”向“脑力创意”转型的深刻变革。在数字技术与体育产业深度融合的今天,专利、商标、版权、数据权益等多元知识产权形态,已构成体育产业价值链的核心支柱。无论是耐克在运动鞋领域的数千项专利布局,还是英超联赛单赛季数亿美元的转播权收益,抑或是北京冬奥会期间对“冰墩墩”等吉祥物的全方位知识产权保护,都在昭示一个事实:体育产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然而,机遇与挑战并存。随着体育消费多元化、年轻化、品质化趋势的加速,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对体育产业的深度渗透,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日益隐蔽化、扩散化、复杂化。如何在鼓励技术创新与守护知识产权价值之间找到动态平衡,如何构建覆盖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的知识产权体系,已成为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命题。

  本文将围绕体育装备研发制造、赛事运营、品牌传播三大领域,系统阐述知识产权的关键作用,以期为我国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提供参考。

  体育装备制造业是体育产业创新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从运动鞋的中底缓震材料到羽毛球拍的碳纤维骨架,从泳衣的水动力设计到滑雪板的固定器结构,每一项技术突破背后,都凝结着大量的研发投入与知识产权布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显示,高尔夫、游泳和球拍类运动是体育产业中专利密集度最高的领域。这些运动的共同特点在于:运动员成绩的微小提升,往往依赖于装备性能的显著改进。换言之,谁掌握半岛·BOB官方网站了核心专利,谁就占据了竞争制高点。

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图2)

  以高尔夫运动为例,Titleist和PING两大品牌长期占据专利申请量的领先地位,其专利布局涵盖球杆的杆面角度设计、球的空气动力学结构、杆身的材料配方等每一个技术细节。而在2025年工业品外观设计申请排名中,Srixon、迪卡侬、卡拉威三家企业的亮眼表现,同样印证了体育装备制造业对设计创新的高度重视。

  在我国,体育装备专利申请同样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一批科技企业,正致力于将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市场产品。从实验室的原始创新到竞技场的实际应用,专利制度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桥梁作用——它既保护了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又为技术的许可转让提供了清晰的法律路径,从而激励更多资源投入体育科技研发。

  发明专利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方案。在体育装备领域,发明专利常见于新材料的应用、制备工艺的改进、运动生物力学的创新应用等。例如,一种新型缓震材料的分子结构设计、一种智能运动鞋的压力传感系统,都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保护。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相较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的审查周期更短、保护力度适中,特别适合体育装备领域迭代较快的技术创新。例如,一款运动护具的结构优化、一套训练器械的机械改进,都可以考虑实用新型专利保护。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体育装备领域,外观设计的价值往往被低估。事实上,一款具有辨识度的产品外观设计,不仅能够提升品牌价值,还能有效防止竞争对手的仿制。2025年外观设计申请排名中Srixon、迪卡侬、卡拉威的突出表现,正是这些企业对设计专利高度重视的结果。

  首先,要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在研发立项阶段,应通过专利检索分析,了解现有技术状况和竞争对手的专利布局,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风险。

  其次,要注重专利组合构建。一项核心技术的周围,应布局若干外围专利形成“专利池”,构建技术护城河。例如,运动鞋品牌可以在核心缓震技术周围,布局材料配方、制备工艺、结构设计、应用方法等多维度专利。

  再次,要关注国际专利申请。对于有全球化布局的企业,应根据目标市场的商业重要性,有选择地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途径进行国际专利申请。

  2025年底,涉及单板滑雪固定器的“拼搏体育快穿固定器专利侵权案”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随着新的使用场景和新材料的涌现,传统体育强国和世界级大公司的技术垄断不断受到挑战,专利法和专利侵权判定规则的适用面临新的考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体育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显示,近五年来该院审理的涉体育装备专利纠纷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随着国内体育产业快速发展,体育装备制造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显著提升,通过诉讼维权的意愿不断增强。

  二是技术含量逐步提升。相较于早期以仿冒为主的外观设计纠纷,现今的专利纠纷更多涉及材料科学、生物力学、电子信息技术等前沿领域,对司法鉴定和专家辅助的需求日益突出。

  三是跨国纠纷增加。国内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的同时,也面临更大的知识产权风险;部分企业因未做充分的自由实施分析(Freedom to Operate,FTO),在海外市场遭遇专利侵权诉讼。

  四是判赔金额总体偏低。与体育产业的市场规模相比,当前专利案件的判赔金额仍显不足,难以充分弥补权利人的损失和遏制侵权行为。这一问题在2024年、2025年的司法实践中有所改善,但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如果说专利是体育装备制造业的核心资产,那么版权就是体育赛事运营的价值基石。一场体育赛事,其商业价值的实现路径,无不与版权紧密相连。

  赛事转播权是体育版权商业变现的最主要形式。以足球世界杯为例,根据国际足联的预测,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的总收入将达到110亿美元,其中电视转播权收入约42.64亿美元,占比最高。在国内,英超联赛2025/26至2027/28赛季的中国内地及澳门地区独家新媒体版权,被中国移动咪咕公司以年均近6000万美元的价格收入囊中,3年合同总价超过1.7亿美元。这一数字背后,是版权价值在体育赛事运营中的集中体现。

  然而,赛事转播权只是体育版权的冰山一角。赛事期间产生的各类内容——开幕式表演、精彩集锦、运动员采访、运动数据可视化——都是版权保护的客体。此外,体育赛事衍生出的游戏、虚拟现实体验、二次创作内容,同样依赖版权制度提供保护。

  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许可,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赛事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这一规定,从立法层面强化了对体育赛事版权的保护,标志着我国体育版权保护进入新阶段。

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图3)

  北京2022年冬奥会是我国大型赛事版权保护的标杆之作,其经验值得系统总结。

  在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对63件奥林匹克标志予以公告保护,对北京冬奥组委提交的14件专利申请、315件商标申请予以保护。这些数字的背后,是一套从立法到执法、从行政到司法的全方位保护体系的运作。

  在打击恶意抢注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冰墩墩”“雪容融”“谷爱凌”等429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对已注册的43件商标依职权宣告无效,有效遏制了奥运热的“蹭热度”行为。

  在版权登记保护方面,国家版权局开辟冬奥版权登记保护绿色通道,为赛事相关版权作品提供快速确权服务。

  在集中执法行动方面,国家版权局等六部门联合开展冬奥版权保护集中行动,严厉打击未经授权转播赛事、传播赛事片段、销售侵权衍生品等行为。

  在司法保护方面,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禁令等方式,强化赛事转播保护,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损害扩大。

  北京冬奥会的版权保护实践表明,大型赛事的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同发力、事前保护与事后救济相互衔接、宣传教育与执法打击多管齐下。

  一方面,新技术的应用使得侵权行为更加隐蔽、扩散更加迅速、边界更加模糊。体育赛事的实时流媒体传播、社交媒体的碎片化传播、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等问题,都对传统的版权保护模式提出了挑战。

  另一方面,新技术也为版权保护提供了新的手段。中国版权协会依托“中国版权链”等技术服务平台,正在建设集侵权监测、在线固证、权属核验、纠纷处置于一体化的技术支撑体系。中国版权协会人工智能版权工作委员会则致力于将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应用在侵权监测和侵权固证领域,提升版权保护的精准度和效率。

  从更宏观的视角来看,技术赋能体育版权保护的本质,是构建一个“行政监管、司法保障、技术赋能、行业自律”四维协同的治理体系。这一体系的核心,在于平衡版权保护与体育产业发展的关系——既要对侵权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又要为体育内容的合理传播和创新应用留有空间。

  如果说版权保护的是“内容”,专利保护的是“技术”,那么商标保护的则是“品牌”。在体育产业高度商业化的今天,商标已成为体育品牌价值最直接的体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显示,在125万件体育相关商标中,持有量领先的企业包括迪士尼、苹果、亚马逊、NBA、WWE、迪卡侬等。这些企业的一个共同特点在于:它们都不仅仅是体育器材的制造商,更是体育文化的传播者和体育商业的运营者。它们所拥有的商标,早已超越了产品标识的功能,成为一种文化符号和价值认同。

  以NBA为例,“NBA”三个字母所承载的,远不止篮球联赛的组织者这一身份。它代表着一种篮球文化、一种生活方式、一种价值理念。球迷们购买的每一件NBA球衣、观看的每一场NBA比赛、参与讨论的每一条NBA新闻,都在为这一商标的价值积累添砖加瓦。而这一切的前提,是商标法律制度对“NBA”这三个字母的独占性保护。

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图4)

  体育领域的商标纠纷,往往因其高关注度和强话题性而成为司法实践的焦点。以下列举几起具有标本意义的案例:

  2021年,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判决被告赔偿阿迪达斯公司百余万元,这是浙江省首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案件。

  案情显示,被告阮国强等人出资注册成立的公司,在2015至2017年间因生产销售假冒阿迪达斯运动鞋,先后三次被行政部门查处。屡罚不改的行为最终导致阿迪达斯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并主张惩罚性赔偿。法院认定被告主观恶意明显、情节严重,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全额支持了阿迪达斯公司的赔偿请求。

  本案的意义在于:一是确立了惩罚性赔偿在体育品牌商标侵权案件中的适用规则;二是对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三是体现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的司法导向。

  2022年,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就假冒“LI-NING”注册商标的运动鞋销售行为提起诉讼。值得关注的是,原告在经营过程中共申请注册了上千件商标,其中在第25类服装鞋帽等商品上持有多件“李宁”有关商标,形成了严密的商标保护网络。

  李宁公司的做法提示我们:体育品牌的商标保护,需要系统性的战略思维。单一一件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有限,只有构建起涵盖主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的商标矩阵,才能有效防范他人的搭便车行为和傍名牌行为。

  北京冬奥会期间,安踏作为官方体育服装赞助商,在赛场上大放异彩。然而,部分商家擅自对安踏商标进行“微调”,企图在消费者心中制造混淆,最终被安踏索赔100万元。

  本案的意义在于提醒市场主体:商标的规范使用与商标的注册保护同等重要。即使是商标的“微调”,只要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都可能构成侵权。

  2024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之一的“斐乐”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体育服装品牌合法权益的保护。斐乐(Fila)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运动品牌,其在中国市场的商标保护经历了一段复杂的历史沿革。本案的裁判,充分落实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创新创造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建立防御性商标注册体系。主商标的注册只是基础,还应考虑注册联合商标和防御商标,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抢注相同或近似商标。

  第二,关注商标的规范化使用。商标的使用应与注册时保持一致,任何“微调”都可能带来法律风险。

  第三,及时进行商标监控和维权。对于他人的傍名牌、搭便车行为,应及时通过异议、无效宣告、行政投诉、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权,避免品牌价值被稀释。

  第四,重视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对于有国际化布局的体育品牌,应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国际商标注册,在主要目标市场获得商标保护。

  第五,善用海关保护措施。体育用品的进出口是商标侵权的高发领域,企业应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备案,借助海关执法力量在流通环节拦截侵权商品。

  我国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框架,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为骨干,以《体育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专门法规为补充,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保护体系。

  在专利保护层面,体育装备的材料创新、结构设计、制备工艺等,都可以依据《专利法》获得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2022年修订的《专利法》提高了法定赔偿上限,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为体育装备创新提供了更有力的保护。

  在商标保护层面,体育组织的名称、徽记、口号,体育赛事的名称、吉祥物、奖牌设计,体育产品的品牌标识,都可以通过《商标法》获得保护。2024年修订的《商标法》进一步优化了异议程序、强化了恶意抢注的规制,对体育产业具有直接利好。

  在著作权保护层面,体育赛事的转播节目、体育衍生品的美术设计、体育创作的文字作品,都受《著作权法》保护。2020年修订的《著作权法》完善了广播权定义、将“制作录音制品”纳入法定许可范围,为体育赛事转播权的归属和行使提供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在不正当竞争规制层面,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体育赛事名称、徽记,混淆商品来源的行为,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规制。

  2022年修订的《体育法》,是我国体育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新增的第五十二条专门规定了体育赛事版权保护内容,填补了体育立法在这一领域的空白。

  该条款的出台背景,是近年来体育赛事网络转播权纠纷频发的现实。实践中,部分网络平台未经授权直播体育赛事,不仅损害了赛事组织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体育产业的健康发展秩序。新《体育法》的这一规定,为权利人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也为行政执法和司法裁判提供了清晰的标准。

  在国家层面的立法之外,地方司法机关也在积极探索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路径。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国首家发布体育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的法院,在2026年4月的新闻发布会上,系统总结了五年来该院审理涉体育产业知识产权案件的新趋势、新特点,并发布了典型案例。浦东法院的实践表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服务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大有可为。

  ☉ 著作权案件占比最高,主要涉及体育赛事转播权、体育衍生品设计、体育游戏版权等领域。

  ☉ 商标权案件增长最快,主要涉及体育用品假冒、体育品牌仿制、体育赞助混淆等情形。

  ☉ 专利权案件技术含量较高,主要涉及体育装备的新材料、新结构、新工艺等技术创新。

  ☉ 不正当竞争案件逐年增加,主要涉及体育赛事名称抢注、体育明星姓名滥用、体育衍生品仿冒等行为。

  第一,侵权成本与侵权收益的倒挂问题。在部分领域,侵权行为仍然呈现“低成本、高收益”的特征,判赔金额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侵权获利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惩罚性赔偿的适用尚不普遍。

  第二,新技术带来的保护难题。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区块链技术在证据保全中的应用、元宇宙场景下的知识产权归属,都给传统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带来挑战。

  第三,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能力不足。随着国内体育企业加速“走出去”,如何在目标市场有效维护知识产权、如何应对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狙击、如何利用国际规则化解纠纷,都是亟待提升的能力。

  第四,体育产业内部知识产权意识参差不齐。部分中小体育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价值认识不足,重产品轻品牌、重销售轻研发的现象仍然存在。

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图5)

  第一,深化司法保护改革。继续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提高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效率化水平。加大惩罚性赔偿适用力度,让侵权者付出应有代价。

  第二,强化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建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在证据固定、侵权判定、判决执行等环节形成合力。

  第三,推动行业自律与协同保护。鼓励体育行业协会制定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公约,建立行业内部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引导企业从“被动维权”向“主动保护”转变。

  第四,加强体育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育产业的知识产权管理,需要既懂体育行业又懂知识产权法律的复合型人才。高校和行业协会应加强这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

  第五,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知识产权与体育工作流”框架下,积极参与国际体育知识产权规则的讨论和制定,提升我国在国际体育知识产权领域的话语权。

  回顾全球体育产业的发展历程,每一次重大飞跃都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密切相关。

  19世纪末,现代奥运会的创始人顾拜旦之所以能够推动奥运会从理念走向现实,正是借助了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奥运标志、确保奥运收益。可以说,没有知识产权制度的保驾护航,就没有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商业化发展,也就没有今天体育产业的繁荣景象。

  20世纪80年代,耐克公司正是凭借对Air气垫技术的专利布局和对“飞人乔丹”形象的商标经营,从一家小众运动鞋制造商成长为全球体育用品巨头。这一案例生动诠释了知识产权如何转化为商业竞争力。

  进入21世纪,体育与科技、文化的深度融合,使得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中的价值愈发凸显。从可穿戴设备到数据分析,从虚拟现实到电子竞技,体育产业的新业态、新模式,无不以知识产权为核心资产。

  展望未来,随着体育产业市场规模的持续扩大(预计到2050年将达到8.8万亿美元),随着我国体育产业向7万亿元目标迈进,知识产权在体育产业中的角色只会更加重要。唯有持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让创新者有回报、让投资人有信心、让体育产业有未来。

  从东京奥运会的“Tokyo 2020”徽标到北京冬奥会的“冰墩墩”,从耐克运动鞋的Air技术到阿迪达斯的三条纹,从英超联赛的转播权到NBA的品牌授权——知识产权如同一条隐形的纽带,串联起体育产业从研发到制造、从运营到传播的全价值链。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指出:“体育不仅关乎肌肉与骨骼,更关乎创意与无形资产。球迷们热爱的俱乐部徽标、赞助协议、推动运动表现的技术、转播协议——若没有知识产权,这一切都无法实现。”

  这番话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与体育产业的关系: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不是体育产业的“附加品”,而是“必需品”;不是体育发展的“装饰品”,而是“发动机”。

  对于我国体育产业而言,知识产权既是参与国际竞争的战略资源,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从体育装备的专利布局到体育赛事的版权运营,从体育品牌的商标保护到体育文化的数字传承,每一个环节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撑。

  让知识产权保护与体育创新同频共振,让知产力绽放新质生产力——这既是时代的召唤,也是法律人的使命。唯有筑牢知识产权的坚实防线,才能充分激活体育赛事、体育品牌、体育文创等领域的创新活力,才能让更多市场主体愿意投入资源研发新产品、打造新IP、拓展新市场,才能推动体育产业从规模扩张向价值提升转型,真正实现体育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

体育产业腾飞的核心引擎—从装备研发到品牌传播的全链条法律护航(图6)

  广东省律协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文化传媒和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谭劲松律师,广东省律协文化传媒与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盈科全国文化传媒和体育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深耕法律服务领域二十三年,国内大型文体赛事法律服务领军人物。第19届杭州亚运会、第4届亚残运会官方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第十五届全运会广东省执委会法务咨询专家,第十五届全运会、残特奥会深圳赛区法律顾问,深圳市体育产业集团常年法律顾问,为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亚洲沙滩运动会等顶级文体赛事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积累了海量一线实战经验。斩获“律新社2025年度文娱体育领域品牌之星:匠心律师”。谭劲松律师专业版图广阔,在跨境投资、并购重组、上市辅导、不良资产处置等领域亦造诣精深,兼具国际视野与本土实操能力,是行业内极具公信力的资深律师。

售前咨询:0760-2332 0168  
售后客服:400  830  7686



1998~2024,今科26年专注于企业信息化服务

立 即 注 册 / 咨 询
上 线 您 的 网 站